中共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甘肃省委员会
印发《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团组织
覆盖“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团委:
现将《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团组织覆盖“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 共青团甘肃省委
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团组织覆盖
“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工商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团组织覆盖“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扩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中党团组织的覆盖面,发挥党团组织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治引领和积极促进作用,夯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团组织建设的基础,省工商局党组、共青团甘肃省委决定从2016年8月到11月集中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团组织覆盖“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团委的指导下,以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集聚区和各类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各类园区为重点,集中开展党团组织组建工作。对具备组建党团组织条件的,做到应建尽建,实现党团组织全覆盖;对暂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按照就地就近原则,明确党员参加一个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积极推动建立团组织,开展团的活动,培养骨干,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同时,指导建立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实现党的工作覆盖。通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每一个党团员都纳入党团组织管理之中,把党的工作和团的活动覆盖到每一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做到职工5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100%有党员,100人以上的都建立党组织,到今年年底,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到35%以上。
二、实施步骤和主要任务
从8月到11月,分3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8月中旬至下旬)
各级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团委要组织力量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进行逐户排查,切实做到“七个清”,即非公企业总数清、经营运行情况清、职工队伍情况清、党(团)员队伍情况清、建立党团组织和党团建工作情况清、出资人(负责人)情况清、未建党团组织原因清,并将摸底情况登记在册,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台账。在此基础上,各市州、县区工商局要制定详细的推进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范围、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和具体责任单位,组织召开动员会进行部署。工作台账和整改台账于
(二)集中推进阶段(9月至11月中旬)
1.扩大党员覆盖。继续深入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的“双找双培”活动,大力实施“党员安家工程”,积极采取查找一批、接转一批、发展一批、推荐一批、培养一批等“五个一批”的办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隐形党(团)员”“口袋党(团)员”主动亮明身份,及时办理流动党(团)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招聘员工时优先吸收党(团)员,千方百计增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团)员数量,扩大“增量”。
2.扩大组织覆盖。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灵活设置党组织,做到应建必建、应建快建。一是单独组建。凡是有3名以上正式党(团)员的非公企业,都要单独建立党(团)组织。二是联合组建。对规模较小、党(团)员偏少的非公企业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比较集中的商业街区、商务楼宇、专业市场,按照“行业相近、产业相通、地域相邻、工作方便”的原则,建立联合党(团)组织或区域性党(团)组织。三是挂靠组建。对规模较小、稳定性差、不具备单独组建党组织条件的非公企业,引导其挂靠到地域相近的已建立党组织的企业或党建工作站(基层工商所)、管理部门、劳动力市场等建立党(团)组织。四是行业组建。对行业特征明显的非公企业,依托行业协会、商会、专业市场建立党(团)组织。五是源头组建。按照“三同步”的原则,在招商洽谈项目过程中同步宣传党建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步派人指导筹备党(团)组织、在项目投产时具备建立党(团)组织条件的同步成立党(团)组织。六是抓好已建党组织的巩固提升。对新组建党组织的非公企业,要探索从大学生和复转军人党员中选拔一批党员到企业担任“第一书记”或明确党建工作指导员办法,确保党组织活动能开展、作用能发挥。对建立时间相对长一些的,要根据企业发展和党员数量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优化党组织设置,重点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上下功夫,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指导党组织紧紧围绕促进生产经营发展、凝聚服务群众开展活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七是党组织覆盖率低于35%的市州、县区,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提升目标,采取集中行动,攻坚克难,下大力提升党组织覆盖率。
3.扩大工作覆盖。认真做好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工作,确保实现非公企业党的工作覆盖率大幅度提升。一是认真做好党建带群建工作。在已建立党组织企业但尚未建立群团组织的非公企业,要抓紧建立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积极开展党群共建活动,促进党组织活动的开展。二是认真做好群建促党建工作。在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企业中,先行建立群团组织,积极做好推优入党工作,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三是认真做好党(团)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工作。对尚不具备党(团)组织组建条件的非公企业,拓宽党(团)建指导员选派渠道,从党政机关科级后备党员干部、热心党建工作的退休党务干部中选派一批党建指导员,从各级团组织中选派优秀团干部担任团建指导员,以“一人一企”“一人多企”的办法,加强对未建立党团组织的非公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引导,指导企业先行建立群团组织,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
4.突出抓好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要认真贯彻全国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以10个国家级园区、36个省级园区、59个市级园区为龙头,统筹抓好园区内非公企业“两个覆盖”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下旬)
11月下旬,各县区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委、园区党工委要自行组织检查考核,做好查漏补缺工作。省市州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团委要组成考评组,对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党团组织覆盖“百日攻坚”行动进行考核验收。
三、推进措施
(一)广泛动员发动。各地要以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为主要对象,通过各种渠道、借助各种媒体深入进行宣传发动,进一步深化出资人、经营者和广大职工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团)组织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对组建难度大的外资企业,各级领导要亲自上门,做好出资人的思想引导,把抓党建就是抓企业发展的道理讲深讲透,帮助企业熟悉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解决党建工作和经营发展中的难题,引导他们主动支持、配合开展党(团)组织建设。
(二)坚持责任到人。各级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和团委要切实担负起本地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的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亲自过问,亲自调研,带头实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实行县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和团委领导包片负责制度,以园区、党建工作站为网格划分,明确包片领导、具体责任人和目标任务。要采取“五定”措施,即定目标任务、定完成时间、定责任单位、定职责措施、定奖惩办法,全力推进组建工作。要根据排查摸底情况,确定一批需要重点抓的非公企业、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采取挂图作业、跟踪销号等办法,逐个提出组建时间、具体的组建措施、责任人,确保组建一个,销号一个。
(三)强化工作督导。各级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团委要派出工作督查组巡回督导,督促检查组建工作推进情况。要建立工作进展通报制度,每月县区向市州、市州向省局上报一次工作推进情况,省局公布各单位党团组织组建进度。要建立约谈机制,对于行动迟缓、工作进展慢、成效不明显、排在末位的,要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纳入述职评议考核。把集中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团组织覆盖“百日攻坚”行动列入年底非公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团委、省级以上园区党(工)委切实把责任扛起来。同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通过随机调研、晾晒进展做法等方式,督促各地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调查摸底表
2.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团组织覆盖“百日攻坚”行动月报表
附件1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调查摸底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非公经济组织概况 |
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基本信息 | ||||||||||||||||||||||
序 号 |
企业类型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基本情况 |
办公地址 |
年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
从业 人数 (个) |
党组织名称 |
隶属上级党组织名称 |
党组织组建方式 |
党组织组建日期 |
已有党员数 (含预备党员) |
流动 党员 数 (人) |
入党积极分子数 (人) |
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 (是否近期换届) |
党建工作总体开展情况(是否正常) |
党组织书记 |
是否已经组建 群团组织 | ||||||
姓名 |
是否党员 |
是否为党组织书记 |
联系电话 |
姓名 |
手机号码 |
工会 |
团组织 |
妇女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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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供调查、统计分析用。2.采集数据应注意与年报数据衔接,防止漏报、重报。
附件2
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团组织覆盖“百日攻坚”行动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单): 分管领导签字: 填报人: 填报时间:
非公经济 类型 |
非公 企业 总数(个) |
党组织覆盖 |
党员覆盖 |
群团组织覆盖 | |||||||||||||||
党组织总数(个) |
党组织覆盖非公企业数量(个) |
党组织覆盖率(%) |
单独建立组织情况 |
联合建立党组织情况 |
已有党员 数 (个) |
流动党员数 (个) |
已有党员的非公企业数 (个) |
入党积极分子数 (个) |
团组织总数 (个) |
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组建群团组织情况 (个) |
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组建群团组织情况 (个) | ||||||||
单独建立党组织总数 (个) |
党委 (个) |
党总支 (个) |
党支部 (个) |
联合建立党组织总数 (个) |
联合建立党组织覆盖非公企业总数 (个) |
有3名以上党员的非公企业数 (个) |
有党员但不足3名的非公企业数 (个) | ||||||||||||
非公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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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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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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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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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党组织覆盖率=党组织覆盖非公企业数量/非公企业总数。2.此表格栏目数据为累计数。自2016年8月中旬开始,各市州每月30日将数据汇总上报省局非公党建工作处(县区报市州局,市州局统一汇总后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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