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621000000000GS100-XK-0014 |
事项分类 |
行政许可 |
事项名称 |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 |
行使依据 |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在中国境内组建企业集团,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企业集团名义从事活动。 |
办理主体 |
庆阳市工商局(法定) |
受理条件 |
1.有一个母公司,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 2.有两个子公司,母公司必须对子公司控股。 |
申报材料 |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集团章程;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6.集团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期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5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庆阳市工商局企业科 |
办理地点 |
庆阳市庆州西路1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
项目是否进厅 集中办理 |
是 |
联系电话 |
0934—8237501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见“企业集团设立登记办理流程图” |
服务表格 |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下载地址:甘肃企业登记网(http://qydj.gsaic.gov.cn/)。 |
常见问题解答 |
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审批及管理服务事项办理常见问题解答” |
监督电话 |
0934—8237500 0934-8237519 |
在线办理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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