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现将10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环县车道乡王西掌村党支部书记蔺涛挪用公款问题。2014年1月,王西掌村党支部书记蔺涛从县能源办领取该村沼气池项目材料补助款16170.5元未向村民兑付,款借给村民马某某使用。2014年11月,车道乡纪委在调查期间,蔺涛才向村民兑付该笔补助款。2015年11月16日,环县纪委给予蔺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西峰区后官寨镇后官寨村东庄组长苏勇为其亲属谋取利益问题。2014年3月至2015年6月,苏勇在担任东庄组党支部书记、组长期间,介绍自己儿媳经营的电梯公司为本组安置小区承建方供应电梯。2015年11月18日,后官寨镇党委给予苏勇党内警告处分。
3、庆城县南庄乡六寸塬村干部虚报套取惠农资金问题。2010年、2014年,长庆油田在南庄乡六寸塬村建设井场时,该村4名干部两次虚报冒领私分征地款7040元、协调费2000元。2015年11月11日,庆城县纪委给予村党支部书记刘广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村委会主任李万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支部副书记王佐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村文书刘永红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上缴县财政。
4、西峰区肖金镇三不同村主任惠五奎为其亲属谋取利益问题。2013年,肖金镇三不同村主任惠五奎为其次子在其长子名下享受了危房改造资金10000元; 2014年,其长子享受危房改造资金12500元;2015年,又将其长子惠季平上报为2015年危房改造户。2015年12月5日,肖金镇党委撤销了惠五奎预备党员资格,并在全镇通报批评,惠季平重复享受的危改资金上缴肖金镇农财中心。
5、镇原县三岔镇周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柳军锋工作失职问题。三岔镇周家庄村在2015年低保评定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国家低保政策,审核把关不严,导致5户14人违规领取低保资金12552元。2015年12月13日,镇原县纪委给予柳军锋党内警告处分。
6、华池县南梁镇白马庙村党支部书记朱占宽骗取救济款问题。2013年1月、2014年5月,朱占宽违反救济款评定程序,未经村委会集体讨论,两次采取欺骗手段领取救济款1400元,据为己有。2015年10月26日,华池县纪委给予朱占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上缴县财政。
7、正宁县山河镇王阁村原党支书冯振彪违纪问题。2000年至2015年,山河镇王阁村截留应上缴的村民宅基地耕地占用税28331元、违规收费300338元,共计328669元用于村务支出。2015年12月17日,正宁县纪委给予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冯振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环县天池乡殷屈河村干部失职渎职受贿问题。2014年,天池乡殷屈河村在3户群众名下预留一类低保资金27060元,用于支付村民疾病救助、苗林产业培育等费用开支;村党支部书潘长虎以帮助他人办事为由,收受礼金300元。2015年12月17日,环县纪委分别给予村党支部书记潘长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村党支部书记王绮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郜维银党内警告,责成天池乡党委对包村干部潘涛、低保专干耿小龙通报批评。
9.宁县九岘乡左家川村村干部违规套取惠农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5年,九岘乡左家川村套取危房改造资金8.43万元、收取6户群众低保金8080元、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金1500元,用于支付“美丽乡村”工程欠款和其他村级支出。2015年12月22日,宁县纪委分别给予左家川村党支部书记欠秉兴、村委会主任王富堂二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该村及时向群众退还违规收取的低保金和困难救助金。
10、合水县老城镇寺塬村村干部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2000年至2013年,老城镇寺塬村主任张甲钰、文书卢立柱利用职务之便,在亲属或自己名下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分别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39645.4元、22898.5元。2015年12月2日,老城镇党委分别给予张甲钰、卢立柱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了其刑事责任。
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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