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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工商局“红盾使命2017行动”工作方
时间:2017/5/25 15:45:5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镇原县工商局 点击:285

为了净化市场环境、规范竞争秩序,助推我县经济发展,根据省、市工商局《关于开展“红盾使命2017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县局研究决定,从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10月31日,组织全县工商系统开展“红盾使命2017行动”,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会议精神,注重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市场监管的工作动力,按照国家赋予工商部门法定职责,立足本职、强化监管,扎扎实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决查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尽职尽责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总体目标  

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要求,严厉打击传统市场和互联网市场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严重影响当地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加大对严重损害市场秩序和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注重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通过行政指导、行政约谈和案件查处等手段,规范相关行业和领域。  

三、主要任务  

  通过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净化市场,促进形成公平、规范、有序、良好市场环境。  

(一)强化商品质量监管。围绕民生关切,集中开展商品质量的专项抽检和专项整治;聚焦消费热点,深化互联网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12315值守,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一是做好案件线索排查,推进“诉转案”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开展春季、秋季红盾护农专项整治,年内组织抽检化肥50批次,对销售假化肥、农膜等违法行为采取高压打击态势;三是加大对成品油等重点商品的抽查检验力度,依法查处经销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四是对汽车销售市场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中的“霸王”合同、搭售、强制保险等违法行为;五是依法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销售和房地产中介企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六是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钢材及装饰材料的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建材市场的良好秩序。(责任部门:消保股、市管股)  

(二)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充分发挥竞争政策的积极作用,建立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以关注民生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打击和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着力规范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市场竞争行为,积极指导、引导企业公平竞争、守法经营。一是严厉查处“傍名牌”仿冒行为。针对白酒、钢材、家电、日用百货、食品、取暖用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等假冒、仿冒行为进行查处,规范经营行为;二是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虚假表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利用广告或其它方法,对节日消费的重点商品及市场热销商品虚假打折、虚构交易、误导消费等虚假宣传、虚假表示的行为进行查处;三是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针对供水、供气、供电、公共交通、殡葬、物业管理等公用企业滥收费用、指定交易、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规范公用企业经营行为;四是打击和查处传销及新型网络传销违法行为。(责任部门:经检大队、商广股)  

(三)严格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一是组织宣传《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及其他直销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二是建立全县直销行业电子台账,核实直销企业在各自辖区的服务网点,经销商情况,摸清底子。三是对直销企业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明确责任。四是对直销企业开展的宣传、培训、会议进行报备并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置。五是加强对直销企业的行政指导,积极引导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责任部门:经检大队)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2月28日)  

各工商所要认真安排部署,深入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行动方案,争取重视和支持;要通过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  

县局相关股室和各工商所按照行动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11月上旬)  

县局将对“红盾使命2017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推荐参加省、市局表彰奖励。各工商所要在2017年11月5日前做好本级考评总结工作,巩固提高行动成果,并把总结汇报报送县局“红盾使命2017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红盾使命2017行动”领导小组,党组成员、副局长沈德锋任组长,经检大队队长路向平、副队长杨忠平任副组长,经检大队、市管股、商广股、消保股和工商所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经检大队,路向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局“红盾使命2017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个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相关业务股室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二)严格坚持依法行政  

牢固树立“公平正义、服务发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坚持红盾使命与无照经营、大气污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安全生产相结合,规范执法程序,严格办案纪律,注重文明执法;查处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要适当适度,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要做好规范指导工作,做到宽严相济、刚柔并用;要依靠信用约束规范完善市场秩序,加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力度,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的意识,促进企业自律,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要充分发挥12315维权平台的作用,扩大案源线索渠道,做好案件线索排查,加强与相关部门进行案件信息互通共享;统一调动系统执法骨干,集中力量和时间,重点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关系民生的大要案件;建立案件台账,典型案例要及时上报,大要案件要及时申请挂牌督办;要加强与质监、食药监、公安等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发挥整合职能优势,形成执法合力。  

(四)高度重视督查考评  

县局“红盾使命2017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协调,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经验,适时开展督查并通报相关情况。  

将对各所开展“红盾使命2017行动”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对业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同时认真准备,迎接省、市局对该项行动的考核工作。  

(五)大力加强舆论宣传  

要采取多种形式,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格局,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要紧密围绕行动主题,突出宣传策划,使“红盾使命2017行动”执法品牌深入人心;要抓好典型案件宣传,曝光违法行为,警示引导消费;要宣传行动成效,扩大社会影响,全面展示工商部门服务社会、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镇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编辑:庆阳刘文博打印网页】【关闭窗口】【↑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