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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工商局“红盾使命2017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17/8/22 9:38:53 来源:合水县工商局 作者:合水县工商局 点击:173

为贯彻省、市局《关于开展“红盾使命2017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县局研究决定,从2017年2月26日到2017年11月5日,组织全县工商系统开展“红盾使命2017行动”,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工商局工作安排,合水县工商局2017经济检查工作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会议精神,以国家赋予工商部门法定职责,立足本职、强化监管,以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为手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监管、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现将2017年度经济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二、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公平交易执法内部管理制度,严厉打击传统市场和互联网市场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严重影响当地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损害市场秩序和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查处力度,研究制定执法文明规范守则,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告知单、跟踪回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等制度,大力推进理性执法、和谐执法,试行行政指导工作规定,探索案后规范的有效途径,使全系统公平交易执法的文明度与和谐化普遍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是公平交易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找准突破口,推进执法创新,强化执法力度。要深入研究当前不正当竞争案件的特点、成因及法律瓶颈,敢于碰硬,敢于执法,迎难而上,切实提高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成效。  

(二)加大开展查处公用企业以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制交易、强制服务等限制竞争行为。结合我县实际,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切实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三)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加大查办商业贿赂大要案件力度,要紧紧围绕工程建设、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经销等领域和行业,通过市场巡查、群众举报,对涉嫌商业贿赂的案件进行认真排查,严厉查办利用行政审批权、市场垄断地位、公用企业及具有独占地位优势,进行权钱交易、索贿受贿、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要案件。特别要注重查处制假售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件背后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坚持按照打击与规范相结合的要求,争取查办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  

(四)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促销等严重扰乱市场、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欺诈行为。一是严厉查处零售商供应商滥用优势地位的不公平交易行为和虚假促销行为。二是对重点行业开展重点检查,及时查处经营者对商品或服务质量进行虚假宣传,以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各种商业欺诈行为。  

(五) 以保护知识产权为重点,深入开展打击“傍名牌”执法行动。结合我市实际,以严厉打击销售“傍名牌”产品的违法经营者为执法重点,组织查处一批大要案件。同时认真完成市局交办、督办及企业举报案件。  

(五)抓好各类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流通领域执法监管  

一是开展流通环节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以深化监管执法为重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一要加大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基础上,在规范、提高上下功夫,加强电子商务商品质量管理力度,电子商务的备案,加大网络案件查处力度。二要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三要加大注册商标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查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认真做好涉外商标保护工作。加强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推荐和保护工作。充分运用调解机制,妥善处理商标侵权纠纷,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制售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以及利用农村作掩护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  

二是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及红盾护农工作,继续开展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专项行动,强化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对农资经营企业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农资行为,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农资产品以及农资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三是切实加大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认真落实并逐步完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预警提示制度,充分履行工商部门的法定职责。坚持疏堵结合、区别对待,做到治理与引导相结合,引导无证无照经营户办证办照合法经营。  

四是加强重要商品市场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一要加强建材市场、建筑装饰材料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建材、以及以次充好、有害物质严重超标、对人体造成危害的装饰材料违法行为。二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经营企业的监管。三要加强清理没有法定资格从事保险代理和担保业务的机构,依法对保险代理和担保活动中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和虚假宣传行为予以查处。四要重点查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以农产品、家用电器、农资、建材等与人民利益息息相关的商品和行业为重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一批重点监控对象,集中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力争堵住制假售假源头,把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关;要继续开展与企业联手打假行动,进一步树立为企业服务思想,细化工作措施,扩大保护范围,从各个方面了解企业权益被损害情况,对企业的申诉要高度重视,调查核实后要立即解决,与企业联合打假,为他们创名牌、闯市场创造良好的环境。六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和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加强洗浴中心、美容美发、保健按摩等服务行业的监管和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场所的管理,加强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和中小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七是加大对汽车销售、修理等服务领域内专项整治工作及二手车销售市场的监管和案件查办力度。  

五是继续深入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以《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为依据,依托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动态监管网络,尤其要防止传销进学校,腐蚀毒害青年学生。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以打击“拉人头”传销为重点,确定重点地区,建立“打、防、管、控”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及时召开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打传工作动态、沟通工作信息、交流经验做法,协调好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促进协作与配合,增强打传合力。加大直销监管力度,严格规范直销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本辖区直销企业和分支机构以及从事直销产品的经营网点的登记台账和档案,及时掌握其实际运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完善直销企业会议报备等制度,严厉查处直销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继续以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食品、药品、医疗等广告为重点,严厉查处在食品广告中宣传预防和治疗作用等行为,在医疗、药品广告中夸大功能、保证疗效等行为,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擅自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以新闻报道、专家咨询等形式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切实加强对涉及和影响社会稳定、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严重违法及不良广告的监管。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月26日——3月8日):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各所(分局)要认真安排部署,深入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发动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第二阶段(3月10日——10月25日):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各所(分局)要细化行动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三)第二阶段(10月26日——11月5日):总结验收、及时上报  

县局将对此次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所(分局)要做好总结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从促进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红盾使命2017行动”工作的意义,要结合自身实际,结合实际,把以往各自在工作中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方面的措施,统一到“红盾使命2017行动”的整体安排部署上,及时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努力探索促进现代企业发展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的结合点,不断提高促进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二)狠抓落实、踏实工作。加强宣传引导。“红盾使命2017行动”不能采取强制性措施,重在宣传帮助。多种形式地宣传“红盾使命2017行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单位要以统筹的思想研究问题,以创新的方式推进工作,以务实的作风狠抓落实,真正以扎扎实实的工作。  

(三)加强工作指导和信息沟通。局机关将不定期对“红盾使命2017行动”工作进行督查。把检查督导贯穿于“红盾使命2017行动”工作实施的全过程,确保工作取得实在成效。及时上报和交流推进“红盾使命2017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编辑:庆阳刘文博打印网页】【关闭窗口】【↑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