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621000000000GS100-XK-0004 |
事项分类 |
行政许可 |
事项名称 |
分公司设立登记 |
行使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第四条第一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
办理主体 |
庆阳市工商局(法定) |
受理条件 |
1.公司应当自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
申报材料 |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期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5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庆阳市工商局企业科 |
办理地点 |
庆阳市庆州西路1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
项目是否进厅 集中办理 |
是 |
联系电话 |
0934—8237501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见“分公司设立登记办理流程图” |
服务表格 |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住所和经营场地使用证明》。下载地址:甘肃企业登记网(http://qydj.gsaic.gov.cn/)。 |
常见问题解答 |
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审批及管理服务事项办理常见问题解答” |
监督电话 |
0934—8237500 0934-8237519 |
在线办理链接 |
企业分公司设立登记
时间:2015/10/9 15:16:38 来源:法规科 作者:庆阳市工商局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