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621000000000GS100-XK-0006 |
事项分类 |
行政许可 |
事项名称 |
分公司注销登记 |
行使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第四条第一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第四十九条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
办理主体 |
庆阳市工商局(法定) |
受理条件 |
1.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 2.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申请注销登记。 |
申报材料 |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期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5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庆阳市工商局企业科 |
办理地点 |
庆阳市庆州西路1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
项目是否进厅 集中办理 |
是 |
联系电话 |
0934—8237501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见“分公司注销登记办理流程图” |
服务表格 |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收缴印章登记表及销毁印章印样》。下载地址:甘肃企业登记网(http://qydj.gsaic.gov.cn/)。 |
常见问题解答 |
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审批及管理服务事项办理常见问题解答” |
监督电话 |
0934—8237500 0934-8237519 |
在线办理链接 |
企业分公司注销登记
时间:2015/10/9 15:17:52 来源:法规科 作者:庆阳市工商局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