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市面上出现了各种冒名顶替的所谓的“老年代步车”,不仅混淆了老年朋友的视听,更是给驾车的老人、残疾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严格意义上的老年电动代步车产品应该是从原来归属医疗器械类的电动轮椅车演变而来,车速设计在 10公里 /小时之内,整车底盘高度在 8厘米 ,刹车制动距离在 0.5米 之内,从各个方面均优于原来的电动轮椅车,是电动轮椅车的演化升级车型,能够符合广大老年朋友的出行代步需求,同时提供更全面的安全保障。
很多电动汽车商家将蓄电池观光车称为“老年代步车”销售给老年人。但实际上蓄电池观光车和老年代步车从外形和安全系统上完全是不一样的。首先,“老年代步车”不是规范的商品名称,是一种商业叫法。目前,全市销售的“老年代步车”由于车辆性能、用途、使用场地等的限制,相当一部分不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登记范围内,不能上牌照,不能上路行驶。二是蓄电池观光车辆应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和出厂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料;有特定使用区域和用途;使用者应在当地质监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要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三是市场上销售的部分蓄电池观光车已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的,属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此类车辆仅限于在工厂厂区、游乐场所、旅游景区等特定场(厂)所使用,属非公路用途专用车辆,不得在公路运行。如果非法上路,一经公安部门查处,驾驶人将面临被依法处以暂扣车辆、罚款的处罚。四是有些蓄电池观光车辆存在着安全隐患。老年人反应相对较慢,驾驶性能不稳定的车辆,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没有合法的登记手续,没有牌照和保险,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很难得到赔偿。所以在购车时一定切记蓄电池观光车不是老年代步车。
在此,市消费者协会提示广大消费者:
一是在购车之前,持车辆销售商提供的车辆型号等相关资料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咨询可否上路行驶。
二是购买老年代步车时,最好选择到规模较大、信誉较好、具有合法资质的实体店购买,慎重选择。
三是不要轻信蓄电池观光车“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的虚假宣传,更不要贪图便宜在网上购买。
四是在买车前进行实际操作练习,详阅车辆说明书,了解车辆性能。
五是索要购物票据。
六是发现无照或超出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擅自销售“老年代步车”以及以虚假宣传方式促销的行为,应立即拨打12315、12365或到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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