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工商局再次下放企业登记事权 加快“放管服”一体化工作进程
时间:2017/8/28 17:45:05 来源:注册登记科 作者:武琦 点击:
为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放、管、服”一体化工作进程,适应行政审批“重心下移,权力下放,力量下沉”和“放、管、服”的总要求,营造更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营商环境,庆阳市工商局在去年企业登记事权调整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靠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优化服务,对全市工商系统企业登记事权再次进行了调整划分。
市工商局在深入调研、反复讨论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依法放权、能放则放”的原则,制定下发了《关于企业登记事权调整的通知》,明确了事权调整范围、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本次登记事权调整后,除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必须由市级工商机关登记,以及对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企业之外的市场主体,按照属地全部由县、区工商局登记(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在内)。
市工商局组织专人对本局已登记企业档案进行逐户梳理筛选。按照事权调整通知要求,应当由县、区工商局登记的企业,指派专人负责,编制移交清册,于2017年8月15日完成了电子档案的划转工作。划转后,企业即可就近由属地工商机关办理办理变更、注销、换照等登记业务。8月25日完成了书式档案资料的划转移交工作,本次事权调整共下划企业396户,移交档案1829份。目前企业登记事权调整工作已全面完成。
企业登记事权调整之后,将靠实属地监管责任,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方便企业就近办事,节约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推进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
市工商局在深入调研、反复讨论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依法放权、能放则放”的原则,制定下发了《关于企业登记事权调整的通知》,明确了事权调整范围、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本次登记事权调整后,除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必须由市级工商机关登记,以及对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企业之外的市场主体,按照属地全部由县、区工商局登记(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在内)。
市工商局组织专人对本局已登记企业档案进行逐户梳理筛选。按照事权调整通知要求,应当由县、区工商局登记的企业,指派专人负责,编制移交清册,于2017年8月15日完成了电子档案的划转工作。划转后,企业即可就近由属地工商机关办理办理变更、注销、换照等登记业务。8月25日完成了书式档案资料的划转移交工作,本次事权调整共下划企业396户,移交档案1829份。目前企业登记事权调整工作已全面完成。
企业登记事权调整之后,将靠实属地监管责任,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方便企业就近办事,节约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推进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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